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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 |
发表于 2008-9-2 23:44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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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章 神医翩翩(二) 
 
 
  虽是心中惊慌莫名,我还是慢慢调匀了呼吸, 
 
  不能先乱了自家阵脚,越是不利的时候,越要冷静面对。 
 
  当下不动声色地原路返回木屋。 
 
  木屋东面是一个非常大的灶房兼厨房,除了我养伤的房间外,另有两间小房里各摆放了一张床,一张桌,一只衣柜,其余的空间全部隔了很多层的隔子间,小间里全是些密密的木架子,架上摆满了瓶瓶罐罐,瓶子上罐子上全部贴着细细的小字标签。 
 
  走近一看: 
 
  什么?! 
 
  东倒西歪?苦海无边?一鼓作气?翻手为云?金蝉脱壳?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 
 
  看得我是云里雾里,完全不知所谓。 
 
  再发现三个卧房与大厨房里全开有后门。 
 
  于是推开我房间的后门,不禁呆住: 
 
  与那阴密的紫竹林是天壤之别,眼前令人真是心旷神怡,豁然开朗,犹如桃花源记里美丽村色,绿树成荫,杨柳成行,田间阡陌交错纵横,但那田地里种的却非稻谷,全是些长相不一的奇花异草,肯定是那些瓶瓶罐罐里的原始形态。 
 
  与那田地紧临的是一条小河,河边慢慢移近一大一小2个身影,原来他们已经回来了。 
 
  然后假装若无其事地躺回床上。 
 
  再运行我的炎力,还是不行,没有一点反应。 
 
  看来不能靠力量取胜了。 
 
  只能见机行事了。 
 
  一刻钟后,远远就听到汤圆活蹦乱跳的声音: 
 
  “姐姐,我今天运气好好耶!,” 
 
  话音刚落,就看到汤圆手里紧紧抱着一条大黑鱼兴高采烈地走到我面前。“你看!抓到一条大鱼耶!中午给你炖鱼汤喝,好不好?” 
 
  是要把我养肥了,好做药引子吧?我心中嘀咕着,表面上却是温柔地点头,满脸的笑意。 
 
  不过,汤圆的手艺不是盖的,做的汤可真是鲜美。 
 
  吃过他煮的白粥就明白了,这个圆脑袋的男孩子是烹饪高手。 
 
  这也算做药引子的一大好处吧? 
 
  吃完午饭,我用手比划小半天(原谅我虽是哑巴却不会手语,因为我是一个冒牌货) 
 
  终于令他明白是问他有没有手套之类的玩意。 
 
  其实我心里根本没做指望,但想到如果一点事情都不做,光躺在床上,我岂不会生锈至死,也不用等单眼皮拿我做药引子了,我先自行了断比较痛快。 
 
  但是没有想到的是,汤圆的圆眼睛竟亮出了希望的喜悦: 
 
  “姐姐,我师傅好多冰丝手套耶!” 
 
  冰丝手套很便宜么?单眼皮有很多套?! 
 
  “姐姐,给你,如果不够,汤圆再给你拿.”一转身的功夫,汤圆就朝我手里递过一厚迭所谓的冰丝手套. 
 
  小弟弟,我不需要很多套的,这个冰丝手套看起来就很结实,应该可以用很多次。 
 
  但是如果用我的手语解释给他听,我怕天都要黑了。 
 
  默默地戴上我在这异世界得到的第一副劳保手套,我开始了在单眼皮家打工的生涯。 
 
  第一项工作就是洗碗,汤圆开始不知道我要手套做什么,后来见我竟是戴了手套去洗碗,居然感动得热泪盈眶: 
 
  “姐姐你好聪明,你知道汤圆只喜欢做饭不喜欢洗碗对不对?姐姐,你对汤圆真好。” 
 
  虽不是存心拍马屁,只是为了生活不无聊,但居然拍对了马屁,令我心中也涌起了小小的成就感。 
 
  然后就是帮汤圆也就是帮单眼皮将已采下的药材上午搬出去晒太阳,傍晚再搬进屋, 
 
  再就是用药碾子将已经晒干的药材磨成粉,我已经发觉了,虽然我的炎力没有了,但我的力气还是比常人要大一点点,所以我自动自愿通过劳动来活动身体,顺便令精神得到愉快。 
 
  只是我向来爱护肌肤,所以汤圆每日看到的是一个头戴轻纱(找汤圆要的)的小女子力拔山兮气盖世的手舞(搬药)足蹈(踩碾)。 
 
  单眼皮只有吃饭的时候才见身影,其余时间全部呆在后院田地。 
 
  据我目力所及,那田边好象还盖了一间类似村舍的敞棚房。于是,在乘汤圆做早餐兼单眼皮如厕的宝贵10分钟,本人象白色恐怖时期最优秀的侦察员一样前去探访了一下下。 
 
  这也是我好不容易掌握到的2个人不会注意到我的动向的重合时光,感谢单眼皮生活非常规律,规律到一丝不苟,什么时间做什么事全是雷打不动。 
 
  另外就是,我在汤圆捉鱼那天吃过晚饭之后就明白了:为什么汤圆要给我那么多的冰丝手套? 
 
  就在我开始准备洗碗,要戴上我的手套的时候,却找来找去找不到了,我明明中午用过后,放在灶台上的。 
 
  “姐姐,你一定是找手套吧?我已经扔了,你再用新的吧!”汤圆看我在厨房老半天不出来,来找我了。 
 
  不会吧?!只用过一次呀,又没有破,为什么就扔了?!。我用水氏手语问他。 
 
  “师傅不喜欢。” 
 
  不明白,完全不明白。 
 
  “师傅很爱干净的。”汤圆补充说明。 
 
  后来,我终于明白,汤圆说的太过委婉,单眼皮同志绝不是仅限于很爱干净的程度,简直就是超级洁癖男。 
 
  首先,他的碗是特制的玉碗,他的筷是特制的玉筷,我与汤圆同属劳动人民阶层,瓷碗竹筷,更加叫人郁闷的是,那碗底印着翩翩二字,那筷头也印着翩翩二字,难道他还怕别人会不知道是他的东西? 
 
  其次,他的床单是每天必洗必换的,除了洗碗由我接手,汤圆这项工作却赖不掉,理由:不能让女人碰他的床。 
 
  再次,他的手是坚决不会直接与任何动物体接触的,为何这样说? 
 
  因为我亲眼见到有一天晚餐时汤圆给他加饭,他无意中左手与汤圆的右手擦了一下,请注意,只是擦了一下哦,只有0.0000几的接触面哦,他立马一副恶心得要死的样子,冲到后院小河里洗啊洗啊,应该洗了一个钟头吧,我不耐烦看时间,我先睡了。 
 
  可是他与他的那些花花草草倒是亲热得很,摸呀看呀整天不亦乐乎,于是我总结出他不喜欢动物,只喜欢植物。 
 
  最后,他不仅督促我每天勤换手套,他自己更是以身作则,只要一进小隔间与那村舍,那冰丝手套绝对是换了又换。 
 
  想必他在看病人的时候,那冰丝手套更有得比了。 
 
  现在我当侦察员了,去查那村舍的秘密。其实我最大的愿望是那房子里能有一条密道可以顺利出逃。 
 
  不知是否天从人愿? |   
 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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